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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清责任边界 合力保障学生安全

2017-01-16 13:50:00来源:央广网

  《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12日正式发布,将学校安全中校方责任、家长责任分别明确,引起不少家长和老师的热议,特别是“上学放学途中出事故,学校无过错则不担责”,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认为不够完善。(1月16日 云南网)

  在发布学校安全条例的举措上,昆明并非先例,深圳等地早有尝试。

  学校教育在一个人成长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学校安全议题时刻不容忽视。综观学校教育现状不难发现,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呈现出“点多、面广、战线长、任务重、压力大”等特点,面临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急需通过地方立法加以解决,以更好地规范学校安全工作,切实、有效地保障学生安全。

  《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发布以后,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反响,家长态度不一,即使围绕《条例》中对责任作出的划分,也存在不同诉求,这种反应也充分说明了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对于学生安全来说,学校和家庭同样负有责任,两方的责任侧重是不同的。现阶段,人们对于学生安全责任的认定普遍存在误读,认为学校理应承担“无限责任”,这种观点对于学校来说是不公平的。事实上,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学校对学生承担的安全责任是有限的,并非无限的,这一方面与学校职责相关,另一方面与学校能力相关。

  有家长认为,《条例》中“上学放学途中出事故,学校无过错则不担责”等规定存在学校倾斜的嫌疑,这种观点在认知上同样存在极大的错误。相反,这一规定是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其初衷并非为学校推卸责任,而是从学生安全出发,基于学校、家庭不同的身份定位,厘清不同主体应承担的责任,以防在出现学生安全问题时,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给学生造成更大伤害。

  《条例》的颁布,不过是为了防患于未然,明确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只要双方各负其责,学生的安全就能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类似条例的颁布实施,也能起到相应的警醒、反思效果,所有监护人,均应重新思考和定位自身的权责,在孩子安全问题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此外,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学生安全不仅仅是家庭和学校的事,政府、公共组织、乃至学生自身等均有可能成为孩子安全的责任主体,同样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家长质疑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另外一个问题,即在学校和家长都鞭长莫及的地方,孩子的安全如何保障?

  划清责任边界只是迈出了学生安全保护的第一步,如何构建一个完善的学生安全保障制度和体系,才是各方应该发挥合力的着眼点。为此,政府应努力构建一个更安全、法治的环境,斩断一切不利于学生安全的土壤;公共组织也可结合定位策划相关活动,保障孩子上下学路途安全;学校则应将安全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努力为孩子们平安、健康、幸福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刘岩)

编辑: 王丹蕾
关键词: 昆明市;学校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