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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恒甫称北大“淫棍多”被判侵权 需公开道歉7天

2014-08-20 10:51: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案件原告及委托代理人

  案件被告及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宣读原告北京大学诉被告邹恒甫名誉权纠纷案判决结果

  央广网北京8月20日消息(记者宁静)海淀法院于20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宣判原告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与被告邹恒甫名誉权纠纷两案。

  法院判决书中表示,邹恒甫未尽到对微博言论负有的注意义务,利用新浪微博平台发表针对北京大学及北大院长、系主任及教授群体的诽谤、侮辱言论,使公众对北京大学产生一定误解,造成北京大学就此事上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该言论不构成公民合法行使批评监督权利的免责事由,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故邹恒甫应就此承担停止侵权、删除侵权言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审判长宣读原告北京大学诉被告邹恒甫名誉权纠纷案判决结果中表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邹恒甫停止侵权,并删除其实名认证微博中的两篇涉诉微博内容。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邹恒甫在其微博首页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向原告北京大学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持续时间为连续七天。

  案件受理费一百五十元,由被告邹恒甫负担,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回顾:北大与邹恒甫纠纷始末

编辑:邹佳琪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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