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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云南问责1015人 部分自然保护区“管而不严”

2018-10-22 15:3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0月22日消息(记者陈锐海)2018年5月30日至7月7日,生态环境部派出6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10个省(区)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同步安排相关领域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于近日陆续向各省区反馈督察意见。

  其中,第六督察组对云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九大高原湖泊环境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10月22日,督察组向云南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

  罚款4054万元 问责1015人

  意见显示,云南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边督察边整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8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1998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1218家;立案处罚1399家,罚款4054万元;立案侦查31件,拘留48人;约谈84人,问责1015人。

  据了解,2017年以来,昆明市将滇池保护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滇池水质总体稳定。长江等六大水系主要出境、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全省增加或恢复自然保护区面积2.3万公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84万平方公里,占云南国土面积30.9%,居全国前列。此外,2017年,云南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98.2%;森林覆盖率59.7%,位居全国前列。

  与此同时,督察也指出,云南省督察整改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

  自然保护区“管而不严” 水源地问题未整改到位

  督察组发现,云南省部分自然保护区“管而不严”、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全省65个自然保护区中仍有142处违法违规设施或建筑没有完成整改。现行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也尚未修订,其中自然保护区调整权限等部分条款与上位法相冲突。

  其中,2010年以来,楚雄州政府先后8次违规调减三峰山、恐龙河等5个州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为开发建设风电场、公路、水库等建设项目让路,缩减保护区面积达591公顷,至今未得到整改。

  此外,督察组发现,截至2018年5月,云南省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仍有37个环境问题未整改到位。省农业厅对整改工作推诿敷衍,在禁养区畜禽养殖关闭搬迁工作中不作为,截至2017年12月未实质性开展工作。

  重金属污染严重 有的地方仅为口头整改

  重金属污染是云南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也是2016年督察重点关注问题。但督察组发现,有关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口头上积极整改,行动上却打折扣。

  据督察组介绍,曲靖市政府将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整改任务简单安排给县政府承担,当起“甩手掌柜”。罗平县政府对企业危险废物底数不清、监管不力,截至2018年6月,2016年督察指出的近10万吨铅渣危险废物尚未处置,而另一场地又堆存约10万吨含铅、锌、镉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钙渣,问题更为严重。

  文山州直至“回头看”进驻前才成立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就将整改完成时限从2018年底延长至2020年底,80万吨历史遗留砷渣无害化处置进展缓慢。

  红河州建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放马坪货场环境违法行为长期失察,致使5000余吨铅锌冶炼废渣露天堆存,环境风险突出。

  九大高原湖泊污染严重 治理未达要求

  此外,督察还发现,云南省部分地区和部门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或抓得不够紧,导致部分重点项目进展滞后。

  截至2018年5月,洱海、滇池、杞麓湖等三个流域高原湖泊治理“十二五”规划项目完工率均未达到90%的要求,滇池流域完工率仅77%;“十三五”规划项目整体完工率仅为20%2016年和2017年,除泸沽湖和抚仙湖外,其余7个高原湖泊水质均未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专项督察发现,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环湖过度开发、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依然比较严重。

  据督察组介绍,大理州划定《洱海流域空间规划》和洱海保护“三线”工作滞后,组织实施的多个旅游发展规划未充分考虑当地环境状况,擅自允许在保护区内“拆旧建新”,导致核心区大量违章建设,对洱海水质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另外,现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部分规定不够严谨,甚至为违规开发建设开口子,保护优先的原则难以落地,需要及时修订。

  大理、玉溪等市(州)未严格按照云南省“十三五”生态农业发展规划要求调整种植业结构,洱海、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等流域大蒜、蔬菜、花卉种植面积居高不下,面源污染问题突出。

  据了解,督察组已经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按有关规定移交云南省委、省政府处理。督察组强调,云南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编辑: 郅怡婧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云南问责1015人 部分自然保护区“管而不严”

2018年5月30日至7月7日,生态环境部派出6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10个省(区)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同步安排相关领域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于近日陆续向各省区反馈督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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