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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大数据: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近七成被告为乘客 近三成出现乘客抢夺车辆操纵装置

2018-11-19 13:4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19日消息(记者高艺宁 孙莹)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调查结果近日公布,15个鲜活的生命因两个人一时的不理智而瞬间消逝。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大数据,介绍近年来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相关情况。

  记者了解到,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的刑事案件量稳中有升。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共计223件。2017年较2016年增长4.8%。其中,涉案罪名集中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伤害罪,合计占比近七成。案件被告中,近七成为乘客,约二成为公交司机。

  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的刑事案件量稳中有升

  

  “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是指案件诱因为公交车司机与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发生冲突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发生地点在公交车上。

  数据显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共计223件。2017年较2016年增长4.8%。各年案件量约占全国一审审结刑事案件的万分之一。

  

  涉案罪名集中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伤害罪,合计占比近七成。在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案件量占比排名前六的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交通肇事罪,盗窃罪。其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占比为39.01%,故意伤害罪占比为30.04%。

  

  

  从案件城市分布来看,呈现两极化特点,新一线大中城市和六线及以下小城市合计占比近五成。具体分析,在公交车司乘纠纷刑事案件中,按照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分类,案件量占比为:一线城市(9.87%),新一线城市(21.08%),二线城市(14.35%),三线城市(9.42%),四线城市(8.97%),五线城市(8.97%),六线城市及以下(27.35%)。一线和二三四线城市案件量下降趋势明显,新一线和五六线及以下城市增长趋势明显。

  案件被告近七成为乘客 超半数案件受害人为司机

  

  记者了解到,在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近七成被告为乘客,约二成被告为公交司机,被告人身份及占比分别为:乘客(69.96%),司机(22.87%),第三方(7.17%)。乘客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主,占比55.77%,司机犯罪以故意伤害罪居多,占比为56.86%。

  

  公交车司乘纠纷案件中,50.54%受害人为司机,乘客占20.97%,其他乘客占6.45%,第三方为5.38%,民警占4.30%。

  超五成案件发生在车辆行驶中 近四成出现人员伤亡

  值得注意的是,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超五成案件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具体来看,有88.79%的案件发生在运营过程中,54.51%的案件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在公交车行驶中司乘冲突刑事案件部分,46.40%的案件公交车司机主动采取了“紧急停车”措施应对冲突。

  

  从司乘纠纷起因分析,多为车费、上下车地点等“一言不合”的小事,合计占比近六成。案件量靠前的各类纠纷起因及占比分别为:下车(37.74%),车费(17.92%),饮酒或吸毒(8.49%),上车(3.77%),盗窃(3.77%),其他(27.26%)。

  

  记者注意到,公交车行驶中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38.68%的案件中有人员伤亡的情况。在有伤亡的案件中,各类伤势人数及占比分别为:死亡(19.61%),重伤(3.92%),轻伤(35.29%),轻微伤(41.18%)。

  超半数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 近三成出现乘客抢夺车辆操纵装置

 

  记者了解到,公交车行驶中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超半数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近三成乘客出现抢夺车辆操纵装置情况。

  数据显示,案件中乘客各类举动及占比分别为攻击司机(54.72%),抢夺车辆操纵装置(27.36%),持刀威胁司机(2.83%),盗窃司机财物(2.83%),与司机口角(1.89%),其他(10.37%)。

  

  面对纠纷,约三成案件的司机选择了避让。然而,仅有13.04%的案件中,判决书中明确提及有其他乘客出面制止冲突。案件中,司机在纠纷中的各类举动及占比分别为:避让或防御(27.36%),仅停车(19.81%),与乘客口角(15.09%),主动或还手攻击乘客(10.38%),报警(7.55%),其他(19.81%)。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有超七成案件发生在市内道路、路口、大桥、盘山路、高速等危险环境下。超五成案件出现车辆撞击其它车辆、行人、道旁物体或剧烈摇晃等危险情况,仅20%的案件未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数据显示,公交车行驶中的司乘冲突刑事案件,纠纷后果及占比分别为:公交车撞击道旁静物(33.96%),未造成重大不良后果(19.81%),司机受伤(11.32%),乘客受伤(11.32%),公交车撞击行驶车辆或行人(8.49%),车辆剧烈摇晃等危险运行姿态(7.55%),财物损失(2.83%)。

  

  在公交车行驶中的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从发生时间来看,约六成案件发生在13时后和21时前。

  

  而从判决结果分析,90.57%的判决为有期徒刑,超八成被告人刑期在一年至五年。判决结果及占比分别为:有期徒刑(90.57%),拘役(3.77%),仅罚金(1.89%),免予刑事处罚(1.89%),无罪(0.94%),其他(0.94%)。有期徒刑刑期及占比分别为:一年以下(8.42%),一年至三年(38.95%),三年至五年(47.37%),五年至十年(4.21%),十年以上(1.05%)。

编辑: 孙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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