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6日消息(记者王子衿)取快递、购物、考勤打卡、智能门禁……时下,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越来越普遍,个人隐私如何安放也成了备受关注的话题。

  近日,因不愿意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将杭州野生动物园告上法庭,理由是园方强制收集用户脸部数据,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案被称为“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也让人脸识别技术再次引发关注。

  “动物园强制消费者刷脸入园的做法,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和自主选择权。人脸信息属于核心隐私信息,一旦被过度采集或泄露,很可能给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经营者必须要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事先经过消费者同意并告知其使用方式和使用范围后,才能进行信息采集。”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说。

  “刷脸”技术背后安全隐患需关注

  从最初的各类卡片、证明材料等繁琐复杂,到一部手机“走遍天下”,再到“刷脸”即可完成部分事项,人脸识别技术的出现无疑在多方面便利了日常生活。但与此同时,新兴技术背后的安全隐患也亟需关注。

  此前,杭州小学生实验发现,某品牌快递柜用照片就能替代刷脸取件引发舆论关注,而网络舆论也不乏对人脸识别技术导致的个人信息安全隐患以及部分商家过度采集或滥用人脸信息的担忧。

  接受记者采访时,陈音江也表达了自己对人脸识别技术背后安全隐患的关注。

  在他看来,人脸识别技术的要求相对比较高,如果设备精确度不够就可能存在识别错误,进而导致出现有人盗用别人信息,或用户本身因为身体某些变化导致识别不出来的问题。

  无独有偶,家住安徽省合肥市的杨女士也告诉记者,自己就曾因没化妆而导致单位门禁人脸识别系统多次识别失败。

  此外,陈音江还表示,由于人脸不同于指纹等信息,处在完全对外公开的状态,因此通过各类技术手段窃取这一核心信息的风险要远高于其他。

  业内呼吁加快立法与规范制定

  事实上,对于人脸识别系统安全隐患的担忧绝非始于本次“人脸识别第一案”。

  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有商家就曾在网络商城上公开兜售17万条“人脸数据”,这些数据不仅包括人脸的位置信息,还展示了眼睛、耳朵、鼻子等的轮廓信息。更可怕的是,这些“人脸数据”的当事人在被采访时表示自己不仅对数据被出售不知情,连个人信息是什么时候被采集的都不清楚。

  作为一项先进的技术,刷脸能够提高识别效率,在现实中应用场景丰富,市场前景广泛。但当人脸识别技术部分安全隐患可能导致“我”不能证明是“我”,个人信息隐私如何安放?在业内看来,加快立法与规范亟需提上议程。

  “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推广,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并引导这类技术在合法合理的范畴内安全使用,是非常重要的措施。”陈音江告诉记者。

  尽管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仍然没有关于人脸识别技术及人脸数据的相关立法,国际社会对此早有讨论。如欧盟出台的史上最严数据安全保护法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中就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经本人同意,不得使用包括脸部数据在内的个人生物数据。在2018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也呼吁中国借鉴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尽快制定数据保护法规,并将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生物特征信息纳入数据保护范围。

  “在未来的发展中,除了加大立法,企业也应该在制度、设备、技术等多方面发力,做好安全防范,确保合理合法采集的用户信息不被泄露。”陈音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