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2日消息(记者王启慧)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质量,推动中小学生阅读活动深入开展。近日,教育部研制并印发了《2019年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以下简称《推荐书目》)。

  《推荐书目》共分为五大类,第一大类包括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第二大类为哲学、宗教;第三大类包括政治法律、军事、经济、文化、语言、文学、艺术等9个目录;第四大类包括自然科学总论、天文学、生物科学、工业技术、交通运输等10个目录;第五大类为综合性图书。

  记者发现,除书目的责任者、出版单位、出版日期等基本信息外,《推荐目录》还明确了每本书适合阅读的学段,包括第一适读对象、第二适读对象、第三适度对象以及是否适合教师阅读,使中小学生的阅读活动更加规范、系统。

  教育部称,中小学图书馆(室)是学校文献信息中心,学校要重视图书配备与馆藏文献信息建设,学校要将《推荐书目》作为馆藏建设的主要参考依据,合理配置纸质图书;要建立完善增新剔旧制度,图书馆(室)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应当不少于一本;确保图书馆(室)藏书比例符合《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例表》要求,藏书量不低于《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量》规定标准,图书复本量合理,满足师生借阅需求。

  教育部强调,严禁盗版图书等非法出版物及不适合学生阅读的出版物进入图书馆(室)。同时,要求图书馆(室)应当做好阅览、外借、宣传推荐等服务工作,教学期间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要积极利用图书馆(室)开好各类阅读指导课,提高图书借阅率,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馆(室)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