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12日消息(记者王子衿)近日,国务院扶贫办、中国银保监会下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努力化解疫情影响,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支持贫困户尽快恢复生产,实现稳定脱贫。

  《通知》明确了具体的应对措施,要求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各级扶贫部门和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应尽快摸排本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指导承办银行机构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鼓励承办银行机构适当降低延期期间贷款利率。

  在业务流程方面,《通知》要求对其进一步简化。承办银行机构在疫情期间,对新发放贷款、续贷和展期需求要加快审批进度,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引导贫困户通过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络银行等线上方式和村村通金融服务点申请贷款和自助还款。对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可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办理业务,待疫情解除后,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因疫情导致的逾期者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切实满足有效需求,摸清贫困户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情况,充分考虑春季生产需要和后期恢复生产资金需求,提前做好预案。承办银行机构对贫困群众的生产资金需求,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稳定性,不抬高贷款门槛,不缩短贷款期限。

  同时,要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基层力量的作用,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加强与贫困户联系沟通,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贷款使用跟踪指导。学习借鉴湖南省宜章县扶贫小额信贷“四员”工作法等先进经验,通过设置信贷管户员、产业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电商销售员等方式,帮助贫困户用好扶贫小额信贷。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监测预防风险,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数据录入管理,及时与承办银行机构开展数据信息共享比对,加强实时监测分析,全面掌握年内到期贷款金额比重和区域分布,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还款压力较大的重点地区,予以持续关注,加强业务指导,切实防范信用风险。

  《通知》强调,各级扶贫部门和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衔接和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作用,帮助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尽快恢复生产、实现稳定脱贫,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