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31日消息(记者王子衿)汽车后视镜被砸碎、挡风玻璃被砸出大窟窿、车头盖被肆意涂鸦……近日,广东佛山市一公寓楼地下停车库内的9辆汽车遭受了“无妄之灾”。

  根据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网络问政平台“南海公安”及佛山市公安局网络新闻发言人“公安主持人”发布的相关信息,女子史某因与朋友阿贵(化名)产生矛盾,便心生不忿,带上锤子等工具意图报复。

  期间,史某进入小区车库,用锤子将一辆汽车后视镜砸碎,又搬来灭火器砸烂车辆前挡风玻璃,并在车身上写下“男友”阿贵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随后,史某还以同样的手法,连续损坏了车库内的其他8辆汽车。当日,办案民警对阿贵进行询问,其表示和史某只是“普通朋友”。目前,史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对此,北京仁人德赛(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前资深法官房宝敏告诉记者,史某或需承担刑事和民事两方面的责任。

  刑事方面,因史某毁坏车辆较多,可能造成车主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企图嫁祸于人的动机也可能被认定属于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在民事责任方面,我国现行法律和即将实施的民法典规定一致,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史某毁坏他人车辆,应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车主可以要求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