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9日消息(记者王启慧)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0年前三季度检察机关查办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工作情况。今年1至9月,共起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15154人,同比上升66.2%。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6974人,非法狩猎罪3769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3007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1131人,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273人。
据分析,从前三季度情况看,案件数量增多且罪名相对集中,检察机关起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增长趋势明显。其中,第一季度起诉2181人,第二季度起诉5235人,第三季度起诉7738人。
从罪名看,该类犯罪主要集中在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前三季度起诉这三类犯罪人数占整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人数的90.7%。
从犯罪发生地分布看,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全国各地均有发生。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主要集中在重庆、四川、江苏等长江流域省份,非法狩猎罪主要集中在湖南、吉林、江西等内陆省份,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集中在广东、浙江、江苏等沿海省份。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此类案件的犯罪对象有活体、死体,也有动物制品。有虎皮、犀牛角、穿山甲片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白腹锦鸡、猕猴、岩羊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还有画眉、麻雀等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动物”。
此外,此类犯罪交易场所趋于网络化。一些网店披着合法外衣,私下销售鹦鹉、黄金蟒等违禁野生动物及制品,还有商家通过社交媒体等发布野生动物销售信息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犯罪嫌疑人通过社交媒体购买象牙制品,对方通过快递发货,收货地址选择公共场所的快递代收点,收件人为虚构的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