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2日消息(记者张潇祎)最高人民法院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司法协助实践的报告》(以下简称《民商事司法协助实践报告》)相关情况。该报告全面回顾了中国特色区际司法协助体系创建历程,介绍了人民法院司法协助工作机制完善情况,并分析了区际司法协助安排执行情况。

  据了解,香港回归祖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共签署8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分为保护诉讼权利、维护实体权益、保障纠纷多元解决三大类。其中,《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被誉为两地司法协助领域最聚焦民意、最贴近民生、最合乎民心的一项创举;《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标志着两地民商事司法协助全面覆盖的目标基本达成;《补充安排》标志着两地民商事司法协助从建章立制步入完善优化的新阶段。

  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介绍,8项司法协助安排中,除《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尚需经香港本地立法等有关程序后再由双方共同公布生效日期外,《送达安排》《取证安排》《协议管辖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仲裁裁决相互执行安排》《仲裁保全安排》《补充安排》等6项安排均已生效施行,执行情况良好。例如,依据《送达安排》,两地相互委托送达案件从1999年的359件到2020年的2382件,20年间增幅超过5倍,累计已达2.9万余件;《仲裁保全安排》自2019年10月1日生效施行至2020年10月31日,内地人民法院办理申请协助仲裁保全案件32件,所涉财产价值总计113亿元,已结21件,其中20件获法院批准。

  司艳丽指出,《民商事司法协助实践报告》是人民法院涉港司法协助的全览图,方便两地民众及时了解,有效适用。同时,它也是人民法院落实香港基本法的成绩单、继续推进“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宣言书,为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拓展深化两地司法协助增强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