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2日消息(记者张潇祎)最高人民法院3月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7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据了解,该批案例包括“于某某抢劫案”“王某甲故意杀人案”“王某乙强奸案”“邹某某猥亵儿童案”等4起刑事案例和“某妇联诉胡某、姜某某抚养纠纷案”“某民政局诉刘某监护权纠纷案”“刘某诉某科技公司合同纠纷案”等3起民事案例。

典型案例显示,被告人王某乙在一年三个月内,专门以年龄幼小的在校女学生为侵害对象,教唆未成年人予以协助,连续对15名未成年被害人实施强奸,其中8名被害人系幼女,造成多名被害人被迫辍学或转学,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判处并核准执行死刑。对此,最高法刑一庭庭长、少年法庭办公室副主任何莉强调,人民法院对强奸未成年人特别是奸淫幼女犯罪将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治的零容忍立场,绝不动摇。在谈及加强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的具体举措时,何莉提到,目前最高法已着手起草强奸、猥亵儿童犯罪的司法解释。

近年来,未成年人直播打赏、虚拟充值消费等导致的纠纷屡见不鲜。此次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涉案未成年人使用父母用于生意资金流转的银行卡,多次向某科技公司账户转账用于打赏直播平台主播,打赏金额近160万元。该案经人民法院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庭外和解,该公司自愿返还近160万元打赏款项。

对此,最高法民一庭庭长、少年法庭办公室副主任郑学林指出,最高法《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规定更多地考量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引导网络公司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网络环境。”郑学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