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6日消息(记者王晶)无证网约车司机罚款额度将大幅降低,从最低10000元调至最低200元,甩客绕道等行为将重罚……7月1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拟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件部门规章。

此前,部分地区发生多起网约车司机为躲避扣车罚款冲撞执法人员恶性事件,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综合交通发展研究院教授李红昌在接受央广网记者专访时表示,“这一系列细则,无非释放着一种信号,减轻司机负担、持续推进行业良性、健康发展。”他认为,在修订原则上,体现了“放管服”的思路。对于应下放给地方政府的监管权,就下放给地方;同时,强调监管管理,而不是简单罚款处理交通违法事件,适当下降罚款力度和水平。

“最大的改变是罚款金额降低了“,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网约车司机已经成为一种最常见的灵活就业方式之一,很多人通过它实现”过渡性就业“,进入大城市之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网约车司机。所以当前政策的改变,实际上能够让很多人有了更多的选择性,“让灵活就业的方式也有了更多的容忍度,给了市场一些容错和试错的空间,无疑让市场发展变得更好。”江瀚谈到。

记者梳理发现,根据此前的相关政策规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司机,将面临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而这次意见稿将拟将罚款从最低1万元调至最低200元,罚金缩小了三倍,这是一次不小的变动。

在李红昌看来,降低处罚力度,尤其是降低对无证网约车司机的处罚力度,有三个目的:一是提高运输车辆和网络预约出租车的过程管控力度,降低过度关注结果管控的执法理念;二是降低罚款水平和相应的罚款使用,避免执法部门和个人的激励性行为扭曲;三是适度罚款,提高社会和运营人员的认可和服从水平。

他表示,这一政策将会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于运输车辆及网络预约车辆及经营人员管理的重要性,不断强化遵法、守法和执法意识,推进行业良性发展。

就此,江瀚也秉持同样的观点,他认为,所谓的罚款力度降低,无疑代表的是整个市场正在鼓励灵活的就业方式,让多种就业选择有了更多的可能性和操作空间,同样也给市场释放了一个国家信号,对于整个产业的发展将会是一个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不过,目前,网约车行业仍存在着的一些问题。据“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7月2日消息,根据5月份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运行服务质量考评结果,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法制司对月度考评排名后三位的重庆、海南、吉林进行约谈,排名分别位于后四位、后五位的内蒙古、浙江列席约谈。

李红昌表示,现在网约车平台监管力度和水平有待加强;对于垄断定价及对司机利益的保护有待改善;对于行业如何引入竞争,更充分地利用社会资源,并与安全等有机平衡等,都需要以后不断逐步改善。另外,针对网约车管理和货车司机监控处罚降低问题,他建议,还是要建立动态监督和信用累积制度,不能过度依靠简单一次性罚款解决问题,这是一个长期的建设过程。

李红昌谈到:“在5G、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下,应当更加强调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