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0日消息(记者李兆娣)10月19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学校必须开设体育课,保证体育课时不被占用;拟定每年8月8日为国家体育节。此次体育法修订草案的亮点和重点有哪些?草案针对哪些现实问题给出方案?此时修订,有何深意?就此,记者采访参与草案起草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和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所长袁钢。

将反兴奋剂条例内容上升为法律

央广网:此次修订草案的亮点和重点有哪些?旨在解决哪些现实问题?

焦洪昌:首先,聚焦群众普遍反应与关心的问题,如落实体教融合新要求。同时,草案新增反兴奋剂章节,将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列为此次体育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再者,为进一步维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国家依法治体的能力和水平,草案设专章规定了体育仲裁,明确受案范围,规范仲裁程序,建立相应的解纷机制,填补了一项国家制度空白。

袁钢:草案还新增“监督管理”章节,赋予各级行政机关一定的体育事务的监督管理职权。例如规定了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管理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和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的制定作出了规定……通过针对体育事业发展,特别是体育赛事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明确体育行政部门的责任,建立体育行政部门的执法机制,强化各行政部门的协调关系来作出积极应对。

本次草案系总结巩固体育事业改革的成果并加以指导,实现政策到法律的提升。如通过总结我国反兴奋剂工作开展的丰富经验,将反兴奋剂条例内容提炼上升为法律,对未来反兴奋剂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加规范化的指导。草案的另一大特色即强调体育活动参与者的权利保障,实现“权力本位立法”向“权利本位立法”转换。充分将新时代法治思想和人民民主理念贯彻其中。

立法加强体教融合

央广网:修订草案明确,学校必须开设体育课,保证体育课时不被占用;拟定每年8月8日为国家体育节。为何如此规定?

焦洪昌:有一个笑话,如果嘲笑一个人数学水平不佳,便会问他:“你的数学课是体育老师上的吧?”但实际上很多网友反映,自己的体育课多是数学老师上的。学校是育人的重要场所,这里的育包括道德修养、知识技能,更包括体育能力、身体健康。有了立法保障,不仅可以解决笑谈中体育老师、数学老师间的矛盾,也督促学校的教学安排更加科学合理,切实加强体教融合,进一步提高祖国新一代的身体素质。

2008年8月8日20时,举世瞩目的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在鸟巢隆重举行,这成为全国人民关于体育的集体美好回忆。时隔13年,通过修法,将每年8月8日拟定为国家体育节,可以更好延续国人的奥运热情,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带入全民健身,让参与体育成为每一个人的日常习惯。今后每年都可以在国家体育节安排若干活动、赛事等,对体育事业的长期发展大有裨益。

修法有利于解决新问题、新矛盾

央广网:此时修订体育法有何必要?

焦洪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于1995年8月29日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上通过,早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市场条件、产业条件等,不能解决新问题、新矛盾,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运动的需求。若再不修改,将不利于我国依法治体的深度推进。

袁钢: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建设体育强国纳入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推进体育法治建设是当务之急。但目前体育立法滞后于体育事业改革发展进程,多数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文件还停留在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甚至政策层面,此次修法将为体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央广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修订和实施还有什么建议和期待?

袁钢:首先,希望能尽快通过该草案。其次,目前草案对于职业体育、体育仲裁的规定仍较为原则,还需要在体育法修订后制定详细的配套规定,将职业体育、体育仲裁的规定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