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9日消息(记者林梦希)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10月29日在京召开2021/2022年度海冰预测会商会。本次会议对2020/2021年冬季渤海及黄海北部海冰监测预报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21/2022年冬季渤海及黄海北部海冰进行了预测会商。

海冰预报示意图(图片来源:国家海洋预报中心)

预计受今年弱拉尼娜事件的影响,冬季渤黄海北部气温偏冷、南部气温略偏冷,经充分讨论会商,预测2021/2022年冬季冰情等级为常冰年3.0级。2021年11月底至12月上旬初冰,严重冰期为2022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3月中旬终冰。今年以来发生极端天气事件的频率比较高,国家海洋预报中心将及时关注冬季渤黄海冰情实况和发展趋势,特别是重点关注2022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严重冰期冰情发展,有可能对北部海区大宗商品航运、海上油气安全生产等重点行业造成不利影响,请相关行业和部门关注实时冰情信息,提前防范海冰阶段性大规模快速增长带来的不利影响。局部海域和局部时段如有海冰急剧发展的情况,预报中心将联合各涉海预报机构及时发布海冰冰情预测和预警报信息。

国家海洋预报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于福江在会上指出,赤道中东太平洋近期将再次进入拉尼娜状态,将发展为一次较弱的拉尼娜事件,并持续到明年春季。在拉尼娜年的大背景下,海冰预警预报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海冰冰情,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上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做好海冰预警报各项工作。

海冰是冬季影响我国北部海区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对海上航运、海洋工程、油气开采、港口安全作业影响较大。预报中心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冬季海冰预报预警工作,在自然资源部海洋预警监测司的领导下,每年定期开展海冰预测会商,同时为我国海冰监测预报部门、海上生产作业部门和海冰科研单位提供了一个交流平台。一方面便于海洋预报部门交流海冰预报经验和技术,另一方面便于用户单位及时反馈海冰预警报实际需求和改进建议,这两个方面都有利于我国海冰预报水平的提高,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北部沿海省份的海洋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