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6月17日消息(记者 滕萌 通讯员 王丽华)近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报,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青海3个地方“榜上有名”,其中海南藏族自治州获得国务院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给予2000亩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在安排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单独列出。近年来,海南藏族自治州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耕地保护工作突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比例低。

严守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全面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管控措施,超额完成了省级下达119.85万亩耕地和95.9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切实做到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坚持合理利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在建设用地预审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标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用地规范,认真核算项目建设占地面积,对不符合土地使用标准和用地定额指标要求的建设项目,不通过土地预审,不办理用地手续。积极鼓励用地单位节约集约用地,能用劣地的不用优地,能不占用耕地的尽量不占用耕地,同时积极组织实施耕地占补项目,及时补充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做到了“占一补一、占优补优”。2021年,海南州共实施占补平衡项目2个,新增耕地面积2700亩。上报14个城市分批次和38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报件,申请用地总面积6061.15公顷。按照“逐级负责、分类处理、依法处置”的原则,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在海南州用地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采取有力措施处置批而未供土地631.13公顷,闲置土地103.74公顷,连续两年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目标任务,为青海省按期完成国家批而未供处置任务作出突出贡献。

坚持建管并重,提升耕地数量质量。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保护与开发并重”,全力挖掘可开发土地后备资源,积极实施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走出了推进土地整治、保障城乡发展、节约集约用地、有效增加耕地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新路子。2021年海南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6.7万亩,总投资1.21亿元,涉及全州5县9个乡镇21个村,截至去年底完成投资7202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89.8%,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保护了农村生态环境。

坚持从严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结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强和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提升执法监察水平,强化动态巡查和经常性的土地执法监察,规范执法程序,及时查处土地违法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公开挂牌督办,震慑违法用地者,做到了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2021年,下发土地监测图斑321个,面积4672.25公顷,经核查,涉及违法图斑8个,违法用地8宗,面积10.15公顷,已全部立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整治5169个图斑全部核查完成;扎实推进历年土地例行督察、耕地保护等专项督查涉及州99项问题整改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对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非农化”图斑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建立工作台账,持续推进清查整治工作,2021年海南州未发生新增“非农化”行为。

坚持完善机制,建立共同责任制度。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要求,建立健全土地管理责任机制,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格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监管,确保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形成了保护耕地合力。将各县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各县政府耕地保护的自觉性。

编辑:汪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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