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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实施“比特区还特”的检验检疫模式
2013-08-27 13:44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央广网福州8月27日消息(记者葛朝兴 张子亚)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在平潭出入境人员、船舶、货物监管、产业发展、认证认可等方面,全维度、全方位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给予平潭综合实验区比“特区还特”的政策支持。
《办法》按照风险评估、分类管理和先行先试的原则,实施“一线”放宽、“二线”管住的管理模式,呈现十大亮点:
一是对两岸往来交通运输工具,实施便捷管理。对经常往来台湾的对台小额贸易船舶、台湾渔船以及台湾地区机动车辆,采用检疫“监管本”管理,变每次申报为自主登记。
二是对经平潭进境的商品,实施分线、分类检验监管。进口货物在“一线”口岸实施检疫和放射性检测后,除对进口食品、废料等重点敏感商品实施检验外,对其他的货物实施备案管理。
三是对原产于台湾的法定检验货物,在平潭生产加工使用的,免于实施检验。
四是对内地生产的出口货物,由“二线”通道输入平潭,免于检验检疫。
五是对经平潭中转和过境货物给予便利。在平潭进行分级、挑选、更换包装的,只实施检疫及食品检验。
六是简化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环节。对平潭已经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的生产企业,除进口国(地区)有特殊注册要求外,备案时可简化现场审核程序。
七是允许台湾食品化妆品使用繁体中文标签。对原产于台湾输往平潭且在平潭销售使用的预包装食品、化妆品,允许采用繁体中文标签。
八是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免予装运前检验。对平潭用于设计、研发等业务的进口旧机电产品,下发核准权,由平潭检验检疫机构核准免予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九是为两岸交流特殊物品开辟“绿色通道”。两岸间紧急用于人道主义捐赠、救助等非商业用途的少量医用特殊物品,可在口岸现场先实施监管放行,后补办审批手续。
十是将平潭打造成对台检验检疫工作创新前沿。质检总局授权福建检验检疫局在平潭试点开展对台湾方面认证认可结果和检测结果的采信工作,制定采信进口台湾产品目录。
福建省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局通关业务处处长吴维中介绍,在保障有效监管基础上,该办法尽最大可能进行先行先试,把检验检疫管理的重点放在安全、卫生把关和便捷高效服务上,工作程序能简则简,管理手段能快则快,着力打造检验检疫通关最便捷、监管最有效、服务最优质的通道。
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国家质检总局和福建检验检疫局十分重视和支持。早在2009年国务院出台支持海西意见及质检总局出台进一步支持海西建设意见后,就开始调研,率先建议在平潭建设自由港,实施全岛开放,着手探索符合平潭大开放大开发要求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2011年11月18日,国务院批复了平潭总体发展规划,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在相关政策实施、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编辑: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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