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网首页

一键登录

中广网首页  |  快讯  |  评论  |  国内  |  国际  |  军事  |  财经  |  视频   |  图片  |  科技   |  娱乐  |  体育  |  社区   |  教育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地方新闻 > 正文

广州“房叔”被控受贿案一审宣判 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2013-09-12 10:39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央广网广州9月12日消息(记者郑澍 栾红)今天(12日)上午,广州海珠区法院对原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副局长、广州市番禺区城管执法分局政委蔡彬被控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蔡彬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六十万元。

  被告人蔡彬,1956年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大专,案发时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副局长,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政委。因本案于2012年11月1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4日被逮捕,2013年3月19日以受贿罪被提起公诉。7月26日,海珠区法院对被告人蔡彬被控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版权说明: 转载须经版权人授权并注明来源。联系电话:010-56807262

编辑:刘明霄

央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