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草拟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擅自处置地沟油或罚3万
2013-11-19 14:47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济南11月19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草案)》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山东省将严格规范餐厨废弃物回收和处理,擅自违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包括“地沟油”),最高罚3万;将餐厨废弃物交给非法回收者,最高罚2万。
草案主要对三种餐厨废弃物作出规定,一是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二是食品加工废料,三是废弃食用油脂。草案规定,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并与其签订经营协议,明确经营范围和服务标准。未签订协议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
根据草案,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个人单独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由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按照废弃食用油脂品质有偿收购。草案明确规定,环卫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有关管理制度,公布经许可的收运、处置企业名单,公布投诉电话等。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公安、城管、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的相关工作。同时,草案明确了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职责,街道办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开展监管工作,应当予以支持配合。居民委员会对本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管理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并及时向环境卫生等部门报告。
草案不仅细化了餐厨垃圾处理流程,对非法交易的处理也作了详细规定。其中,餐饮企业如果将玻璃、废纸、塑料及其他生活垃圾混入餐厨废弃物,未能建立相关台账报告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去向,将被追责。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将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将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如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将被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杨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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