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铁警方严打“四假一带” 696名“混车党”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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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铁警方查获的大量假火车票

  央广网武汉4月30日消息(记者刘芳 通讯员吴德君 冯畅 王斌华)每到春运、“五一”等节假日,火车票就格外紧俏。为净化铁路治安和经营环境,今年以来,武汉铁路公安局针对持假车票、假乘车证、假铁路工作证、假身份证和私带无票旅客进站上车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共查处相关案件691起,抓获各类违法人员696名,为铁路挽回经济损失11.3万余元。

  4月23日上午11时30分,福建省莆田市胡姓男子在武汉火车站使用伪造铁路职工工作证和乘车证,准备乘坐D3273次车至厦门北,被武汉车站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经审查,胡某对违法使用假证乘车事实供认不讳,武汉铁路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天处罚。

  4月27日,武汉人宋某、胡某在武昌火车站进站口,不听车站工作人员劝阻,强行送无票旅客进站收取“好处费”,后与旅客发生争执并将旅客打伤,造成进站通道堵塞,被武昌车站派出所民警查获。现宋某、胡某已被武汉铁路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4月29日,一名男子持他人居民身份证及购买的车票走进利川火车站,被检票人员告知票、证、人不符,不允许进站上车。值班民警正准备就冒用他人身份证一事对其展开调查,不料该男子跑到站前广场找到借出身份证的同伴,准备到售票厅办理退票手续。民警将二人带回调查,发现出借身份证的男子李某竟然是涉嫌故意伤害的在逃人员,遂将其抓获,并对冒用他人身份证的王某予以罚款处罚。

  警方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伪造、变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其他油价票证、凭证的,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同时,《居民身份证法》也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

  “五一”小长假来临之际,武铁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切勿因贪图一时便宜,听信不法人员免费乘车的谎言,进而触犯法律引火上身;同时呼吁身份证件丢失的旅客,就近到车站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方便购票乘车。对于制假、贩假行为,警方表示将一查到底,坚决予以打击。

来源:央广网央广图库  责编:李岸  日期: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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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假火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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