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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法院交通法庭司法为民 新推“互联网+机动车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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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交通法庭六年来工作成果 推出便民新举措

  

  央广网厦门11月12日消息 (记者吕贝娜)12日上午,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举行交通法庭成立六周年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交通法庭六年来的工作成效,同时推出新举措,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厦门市第三医院达成《关于建立“互联网+机动车辆保险”便民服务机制的备忘录》。

  据同安法院副院长刘辉煌介绍,同安法院交通法庭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倡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厦门市第三医院共同开发网上审核系统,共同搭建“互联网+机动车辆保险”平台,并将其设立在交通法庭。发生事故后,伤者可通过该平台提出欠费治疗或保险公司先予支付部分医疗费的申请,保险公司结合医院和交通法庭提交的伤者病历情况、需要预支的医疗费额度、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车辆保险等材料进行网上审核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将可预支额度反馈给交通法庭,交通法庭根据伤者申请结合保险公司意见作出先予执行民事裁定并网上回传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将欠费额度通知或款项直接支付给第三医院。该举措旨在妥善处理因交通事故责任方无经济能力垫付医疗费、伤者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大额医疗费、且伤者又急需治疗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及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医疗服务合同等衍生纠纷,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避免事故伤害扩大化。

  据了解,同安位于厦、漳、泉“闽南金三角”中心地带,是厦门辖区内交通状况最为复杂的一个区,人、车、路三大交通因素的矛盾进一步凸显,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为使伤者不能及时获得医疗费用和保险公司的赔偿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面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急剧上升的严峻形势,同安法院积极探索解决之道。

  2008年设立巡回法庭,逐步探索交通案件处理新模式;2009年4月23日大同法庭与人保厦门分公司签订全国第一份《关于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备忘录》。2009年11月12日,同安法院设立专业性的道路交通法庭,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成立全国第一家常驻式、专业化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庭——道路交通法庭。法庭在全国率先引入保险公司驻庭办公,与交警达成诉调衔接协议,有效整合了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搭建了便捷、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平台,实现了立案、司法确认、财产保全、司法鉴定、诉前调解、审判、敦促执行等“一站式”的服务。同时,针对突发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实行提前介入的方式,向当事人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及赔偿项目标准,引导当事人理性主张权利,努力化解潜在的风险。六年来,同安法院交通法庭共审结各类交通案件7506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6847件,调撤率达91.22%,执行到位率92.84%,自动履行率92.31%。

  

  厦门同安法院副院长刘辉煌介绍交通法庭实现了立案、司法确认、财产保全、司法鉴定、诉前调解、审判、敦促执行等“一站式”的服务

来源:央广网央广图库  编辑:刘梦作者:  日期: 2015-11-13 14:07:00
标签: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