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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五大河流域流经市县环资刑事案件将跨行政区域提级、集中管辖

2017-01-12 12:3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海口1月12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黄朔 林嫩青)记者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海南省五大河流域流经市县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以河流入海口所属行政区划为标准,由5家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部分市县的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提级由中级法院管辖,其中,鹦哥岭、霸王岭两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提级由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具体为:

  (一)由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集中管辖南渡江流域(含上游的松涛水库)澄迈县、定安县的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管辖海口市辖区二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具体由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

  (二)由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级集中管辖万泉河流域(含上游的牛路岭水库)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屯昌县、万宁市、琼海市及周边的文昌市5个市县的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具体由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

  (三)由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级集中管辖昌化江流域(含上游的石碌水库、大广坝水库)乐东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东方市及周边的儋州市、临高县、洋浦经济开发区5个市县、1个经济开发区的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并跨行政区域提级集中管辖鹦哥岭、霸王岭两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上述案件具体由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

  (四)由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管辖本县辖区包括陵水河流域(含上游的小妹水库)陵水黎族自治县辖区在内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具体由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筹)审理。

  (五)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集中管辖宁远河流域(含上游的大隆水库)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亚市及周边的五指山市3个市县的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具体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

  (六)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海口市辖区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具体由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

  (七)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其辖区范围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具体由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

  (八)三沙市两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仍然按现行审判体制审理。

  (九)对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未生效裁判提出上诉、抗诉的刑事二审案件,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具体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

  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一方面有利于避免对跨区域环境污染分段治理、各自为政、治标不治本的问题,按照生态系统自然属性和区域特性科学设置司法管辖权,有效破解行政权力配置与生态系统相割裂、跨行政区划污染不易解决的难题。另一方面有利于针对区域内污染情况,在进行整体评估的基础上,统一司法政策和裁判尺度,实现司法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此外,集中管辖有利于避免因按行政区划管辖案件带来的地方保护主义弊端,从而促进依法行政和审判公正。

  对海南省五大河流域流经市县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提级、集中管辖是海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资源是海南的核心竞争力,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并在全国率先提出生态立省的发展战略。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省委李军副书记对海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充分肯定,多次作出批示。海南法院在省委的领导及最高法院的指导下,正积极落实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各项具体措施。2016年12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港务公安局、海南省森林公安局出台《关于环境资源刑事司法保护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明确了“三合一”归口审理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范围和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对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管辖,完善环境资源刑事司法保护工作。

编辑: 郑皓月
关键词: 河流;流域;集中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