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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依法追究四起秸秆焚烧事件的单位及责任人

2017-04-10 16:5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大连4月10日消息(记者张四清)记者今天从大连市环保局了解到,针对今年2月份发生的四起秸秆焚烧事件,大连市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秸秆焚烧污染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相关街道、社区和主要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大连市普兰店区政府对铁西街道给予通报批评,对玉皇庙社区通报批评,并约谈了社区书记孙义海,对杨树房街道通报批评,对河西社区通报批评,免去河西社区张长久环保员职务;金普新区政府对炮台街道给予通报批评;庄河市对四名秸秆焚烧直接责任人分别实施了三人罚款500元、一人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

  春播在即,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大了秸秆焚烧工作的巡查和宣传力度,先后4次组织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和重点涉农区县政府,通过无人监察机巡查、对发生火点地区进行约谈等形式,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监察、宣教力度。

  大连市表示,要通过督促属地政府落实责任,加大对发生违规焚烧秸秆事件地区及相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目前,大连市环保部门已经和市林业、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组成督查组对区市县进行专项督查。

编辑: 张颖
关键词: 大连;秸秆焚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