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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交警的特殊感谢信:“警察帮我交了罚款”

2017-04-28 12:4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常德4月28日消息(记者傅蕾 通讯员唐芳)“卢大队长在考虑到我家庭的实际困难后,当场从自已口袋里掏出500元,虽然我推脱了多次,最后还是强塞进了我口袋里,当日上午我就处理完了违章,之前我也不认识他,一个素不相识的警察能对我这样无私帮助,我很感动,他真是个好人。”

  427日,湖南省常德市交警支队收到了一份来自常德安乡县群众寄来的感谢信,信中,一位名叫龚光松,现年46岁,家住湖南常德市安乡县渔场的群众讲叙了自己417,因驾驶一辆加装遮雨棚的三轮摩托车在安乡县天源气站200处行驶时,被安乡县交警大队路面执勤民警查获。后来,该交警大队一名副大队长对其进行严肃教育,勒令消除交通违法行为后。考虑到他家庭确实存有困难,自已掏钱为他交罚款的事情。交警同志即严格又温情的一面让他深受感动。

  经寻访,群众信中感谢的这位卢大队长,名叫卢言平,1998年进入交警系统工作,目前是常德市安乡县交警大队的副大队长。卢言平大队长介绍说:“21日早上,在交警队他遇见前来处理违章的龚光松,龚光松拉住他倾诉自已的情况,说由于自己患有多年风湿性关节炎,才将三轮摩托车加装了挡雨棚,去年11月妻子潘红霞患直肠癌晚期并伴肝转移,生命进入倒计时,政府虽然帮忙解决了妻子的低保问题但家庭仍然是入不敷出,唯一的小孩也缀学在外打工去了,500元罚款对他们家来说实在有困难,并出示了妻子的病历本。听到群众的诉求后,他马上向路口民警问询了当天的查处情况,经了解,发现该群众的交通行为确实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第16条第1项的内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的规定,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但是听到龚光松向他反映了家中的困难后,想到自己曾经在公安交警开展的“驻社联村”活动中去过龚光松所在的乡镇,于是他打电话到乡里了解情况,确实与龚光松反映的一致,该群众家里目前贫病交加,十分困难。”

  “道路交通安全联系着千家万户,《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可触犯,没有人情可讲,但群众的困难我们也应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交通罚款不是最终的处罚目的。”卢言平向笔者介绍道,“所以,我当时详细对龚光松讲解了私自改装摩托车上路,存有极大交通安全隐患,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交通事故伤害后,将他带到大队纪委书记处汇报其个人情况,查看执法视频,我们要求他彻底消除交通违法行为后,考虑到他家里存在的实际困难,我便自己掏出钱,替他交了罚款。要求他以此为诫,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编辑: 刘拓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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