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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院服务保障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座谈会召开

2017-05-25 12:1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天津5月25日消息(记者贾立梁)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天津市金融工作局日前共同组织召开“天津法院服务保障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座谈会”,听取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企业对金融审判的意见、建议及金融创新司法需求。

  座谈会上,天津市高院通报了全市法院金融审判和服务保障金融创新工作情况。近年来,天津法院立足金融商事审判实践,积极回应金融改革创新现实需求,公正稳妥审理各类金融案件,特别是金融创新领域案件,大力提升金融审判水平,不断加强对金融审判领域法律适用新问题的研究,先后出台《关于审理融资租赁物权属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天津法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标准(试行)》《关于审理动产权属争议案件涉及登记公示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审理动产权属纠纷案件涉及登记公示问题的审委会纪要》《关于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审判委员会纪要(一)》《关于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审判委员会纪要(二)》等一系列文件,有效增强了服务保障金融改革创新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促进了金融机构依法经营,金融市场良性发展,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为金融创新提供了适度的发展空间,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金融快速健康安全发展。

  天津市金融局聂伟迅局长介绍了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目前进展情况。通过向全市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征集司法需求等方式,全面梳理出现阶段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防范方面的34项司法需求,并针对金融创新发展、非法集资案件审判和资产处置、政府职能界定、行政应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并提请法院系统给予研究、指导和支持。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部署,结合全市金融发展和金融审判实际,天津市高院与市金融局研究决定,共同建立“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工作协作机制”。该机制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高院与市金融局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互相通报情况、反映问题、研讨交流。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双方互相通报金融发展和金融审判相关信息。三是建立协作化解纠纷制度,研究解决重大、疑难、区域性金融纠纷。四是建立培训研讨合作制度。

编辑: 郑睿
关键词: 天津;金融创新;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