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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增幅达5.5%

2017-07-20 13:2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成都7月20日消息(记者韩民权)记者今天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四川省从2017年1月1日起,为全省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调待”),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悉,此次调整的人员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政策惠及企业683.8万名、机关事业单位94.3万名退休人员,总体增幅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5.5%左右。

  按国家统一规定,今年调待仍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度倾斜的办法。

  定额部分: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部分:对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一方面按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8%,另一方面按缴费年限,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的办法执行。

  对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均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3%。

  倾斜部分:与去年一样,向三类群体倾斜。一是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不满80岁、满80不满90岁、满90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0元、60元、100元;二是2016年度新增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按照“1-2类、3-4类、5-6类”三个类别分别增加40元、50元、60元;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记者了解到,调待文件下发后,四川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将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采取措施,确保7月底以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编辑: 郑睿
关键词: 四川;退休人员;养老金

四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增幅达5.5%

记者今天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四川省从2017年1月1日起,为全省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调待”),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