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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交警开展为期5个月的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

2017-08-18 20:5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福州818日消息(记者张子亚、通讯员刘君华)为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从8月开始至12月底,在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开展“隐患歼灭战、路面防控战、宣传攻势战、共治合成战”等四个攻坚战。

  据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介绍,在隐患歼灭战方面,将重点围绕“四车”(“两客一危”、重型货车)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三率”,持续开展源头隐患“清零”,强化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安全监管。强力推进重点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隐患“清零”,做到“五查”。一是把大型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车等四类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100%作为“清零”的硬指标,督促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清零”。二是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采取网上筛查、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严格检查运输企业动态监管情况,严肃查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安装动态监控、以及人为破坏、关闭、造假等行为。三是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安全带使用专项检查,对安全带残缺不全的、司乘人员未尽到提示义务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提示制度。依托交警执法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重点检查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的安全带使用情况。四是依托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查纠超限超载车辆。五是查摩托车涉牌涉证、未戴头盔等违法。

  在路面防控战方面:,强化路面管控,加密统一行动,做到“五个严管”。一要充分发挥“四站”(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作用,依托交警执法站、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严格查处四类重点车辆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四类严重交通违法。依托乡镇道安办(站)、农村劝导站,严把乡村主要出路口、出村口,重点劝导摩托车超员、不戴安全头盔和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二要在全省分别开展全省高速公路、设区市“夜查”统一行动,加大显性用警力度,集中查处“三超一疲劳”突出违法问题。组织开展旅游客车专项整治行动,会同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违规行为。三要加大视频监控网上巡逻频次,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重点车辆实施精准锁定、精确打击。四要组织对城市交通易引发事故的“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牌”(套牌、假牌)、“两闯”(闯禁行、闯红灯)、“三车”(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等突出违法进行严管严查,全力消除致乱、致堵、致祸隐患。五要严格实施“亮尾、控距、按道行驶”措施,严防疲劳驾驶和爆胎、追尾、燃爆事故。联合城建、交通等部门开展渣土车、公路货车专项治理,严查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渣土车超速及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宣传攻势战方面,组织全省集中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曝光”、交通安全“大警示”、交警新媒体宣传“大矩阵”、执法“大直播”行动,强化曝光警示和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共治合成战方面,努力做到“四个集中”。一是联合安监、交通运输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深入事故多发重点区域、路段和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滚动排查隐患,帮扶指导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化解风险。二是集中通报运输安全状况。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托道安平台,实行督办、约谈、问责。三是定期将严重违法车辆及所属运输企业的信息推送征信管理部门、保险监管部门,推动与个人和企业信用记录、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挂钩,借助信用制度提高驾驶人和企业的违法成本。四是将排查出的公路安全隐患情况,集中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整改整治;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即时采取临时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并提请当地政府列入明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综合治理。

  据了解,2017年上半年,全省共查纠酒驾、毒驾、机动车超员、现场查纠超速、货车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62万余起。其中,酒(毒)驾27626起;营运客车、校车以及非营运大中型客车超员1497起;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超员110301起;货车超载20633起;现场超速65900起。

编辑: 刘拓拓
关键词: 福建

福建交警开展为期5个月的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

为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