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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首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下月起实施 农业环境保护迈入法制化轨道

2017-09-26 23:2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昌9月26日消息(记者谢元森)记者26日从《江西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江西省第一部农业生态环保类法律法规,《江西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在农用地保护、农用水保护、生物资源保护、农业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标志着全省农业生态保护进入新的法治化轨道。

  江西省农业厅厅长胡汉平介绍,《条例》共分为8章60条,是江西省第一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条例》要求按照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等三类对农用地进行分类保护,在污染防治方面对畜禽污染防治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对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法律职责方面,明确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农业、环保、国土、水利等部门各司其责的管理体制。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桃莲坦言,《条例》制定实施的大背景是农业面源性、区域性污染日益突出的现状。相关数据显示,农业在江西全省COD排放总量中的比重超过30%,化肥、农药施用量虽然有所下降,但施用总量大和强度偏高的态势没有根本扭转。

  冯桃莲称,化肥、农药过量使用,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农田残膜等农业废弃物不合理处置,工矿业和城乡生活污染向农业转移排放,不仅加剧了土壤和水体污染,而且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农业生物多样性遭受破坏,昔日农田、水沟、水塘随处可见的青蛙、蛇、泥鳅、黄鳝等难觅踪影;许多河湖库塘出现富营养化。”她认为,《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内外兼修,若贯彻实施到位可解决长期困扰农业生态环保的突出问题。

编辑: 孙永政
关键词: 农业;生态环境;实施

江西首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下月起实施 农业环境保护迈入法制化轨道

记者26日从《江西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江西省第一部农业生态环保类法律法规,《江西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在农用地保护、农用水保护、生物资源保护、农业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标志着全省农业生态保护进入新的法治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