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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解决医患纠纷法律问题 深圳代表、委员献计献策

2017-12-11 17:2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深圳12月11日消息(记者杨振)12月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市公立医院医院管理中心联合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研讨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中级法院特约监督员等共48人共同研讨“医患纠纷有关法律问题及对策”。会上,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曾瑞香法官着重介绍了深圳法院近五年来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概况,对于这些年来深圳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收结案数量、争议的主要类型、法院制定指导意见、发布裁判指引以统一裁判尺度的基本思路和做法等情况,与会者形成了一个较为全面、系统的了解。原民事审判庭审判长、现立案庭副庭长唐国林法官向代表、委员、监督员们通报了一宗社会关注、人大代表旁听过庭审的医疗纠纷案件的判决结果,并结合该案的审判,讲解了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规则和审理思路;民事审判庭审判长李飞法官则从司法鉴定、多元化解决医疗纠纷等审判实践中的难点问题,结合案例提出医疗机构应当规范的几类医疗行为,以此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民事审判庭的付璐奇法官借助具体案例,论述了病历和医疗证明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并呼吁有必要尽快设立医学专家库。

  代表、委员和监督员们肯定了深圳两级法院发挥并延伸审判职能,妥善处理、化解各类医患纠纷所产生的积极的社会效果。以此同时,大家围绕如何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如何妥善处理医患矛盾展开了热烈讨论,代表、委员和监督员们纷纷献计献策,提出各自主张、思路和建议。深圳市人大代表陈渊青提出,解决医患纠纷应当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开展调解,减少进入诉讼阶段的案件数量,缩短医患纠纷的解决周期。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加禄认为,医患矛盾产生的根源在于双方的不信任,应当多做一些正面的宣传引导,重塑医患之间的信赖关系。罗湖中医院主任中医师曾庆明建议引入医学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提高医疗纠纷审理的专业性。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志坚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十九大提出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因此,应当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患纠纷的解决提到更加重要的地位,对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手段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黄志坚副院长提出了四点意见:第一、树立法治理念,将患者诉求纳入法律的解决途径,注重在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重塑互相信赖的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医患矛盾。第二、法院、医院共同努力,通过完善、规范医疗程序和流程管理,堵塞产生纠纷的漏洞,有效预防医患纠纷的产生。第三、借助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建立医学专家库,为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专业的参考意见。建立有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入医疗专家参与纠纷调解和仲裁,尽量将矛盾解决在诉讼之前。第四、建议人大代表积极建言,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促使政府推动医疗事故责任险意外险的普及、推广。通过社会保险机制,从源头上减轻医院与医生的压力,使医方能够解除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治疗工作中去,敢于担当,形成健康的、良性的、和谐的医患关系。

编辑: 刘拓拓

多元化解决医患纠纷法律问题 深圳代表、委员献计献策

12月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市公立医院医院管理中心联合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研讨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中级法院特约监督员等共48人共同研讨“医患纠纷有关法律问题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