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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60周岁以上老人可免费体检

2018-03-14 19:0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天津3月14日消息(记者夏震宇)日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做好天津市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制定和实施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具体项目,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天津市政府出台《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细则共包括二十项具体措施:

  在制度创新方面:完善针对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在其享受原差额基础上,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增发。鼓励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交由专业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团队运营。推广智能居家养老模式落地社区,通过“互联网+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精准、个性、专业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在医疗保障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含)以上常住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为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力度,家庭医生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天津市医疗保险规定的,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由政府全额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对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优抚对象以及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

  在落户方面:解决异地父母落户问题,全面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异地退休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四类人员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同时将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在法律援助方面: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并快速办理。定期集中提供免费遗嘱公证及遗嘱保管服务,免费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提供遗嘱咨询、预约登记、遗嘱保管服务。对经济困难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等公证事项减免公证费用。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将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70周岁(含)以上和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

  在居住出行方面:继续实施65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设施,为无人陪同、行动不便且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重点候车(机)区、爱心座椅、轮椅等便利服务。推进老年人住宅进行适老化设施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等。

  在丰富精神生活方面: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老年教育课程,举办老年开放大学,减免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的学费。完善“市老年大学—区老年大学—街道(乡镇)老年学校—社区(村)老年教育学习中心”老年教育四级办学体系。到2020年,各区至少建成1所高水平的老年大学,发挥引领、指导、服务作用;力争各街道(乡镇)至少举办1所老年学校,作为本街道(乡镇)老年教育的主要场所;力争各社区(村)有1个老年教育学习中心,满足老年人就近便利学习的需求。支持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精神慰藉、互帮互助等活动,大力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硬件和服务软件建设水平。积极推进街道(乡镇)、城乡社区的文化服务场所、为老服务机构等因地制宜配备适合老年人的文体器材,向老年人开放。

编辑: 郑睿

天津出台《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60周岁以上老人可免费体检

日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做好天津市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制定和实施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具体项目,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天津市政府出台《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