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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出台《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

2018-05-22 21:4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5月22日消息(记者王珩 贵阳台齐凤麟)5月22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开发区改革创新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出台了《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意见》呈现聚焦管理体制改革、聚焦人才引领创新、聚焦发展模式创新、聚焦评价体系创新四大亮点。

  据副省长卢雍政介绍,《意见》共三部分15条。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设置、创新人事和薪酬制度、实施人才引进工程、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加大财政政策支持、鼓励开发区优化整合、探索开发区市场化运营、优化土地利用政策、高效利用园区资源等9个方面对开发区改革创新作了规定,着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体制机制创新和开放型经济建设的先行区、良好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在聚焦管理体制改革上,《意见》指出,在机构设置方面,实行大部门制;在行政审批方面,最大限度向开发区放权;在管理权限方面,赋予开发区财政、人事和薪酬更多管理权限。

  《意见》提出在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市州直管开发区设立独立金库,支持开发区与地方财政实行独立核算,按照“基数留存、增量分成”的原则,对收入增量按比例分成。在开发区推行企业化管理全员岗位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打破平均主义,奖勤罚懒,进一步激发内生活力。

  在聚焦人才引领创新上,《意见》提出从2018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引进100名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招商人才按组织选拔任用程序到开发区管委会任正职或副职;引进100名以上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创新创业人才来开发区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引领和带动某一重点领域产业发展;引进100名以上专业技术骨干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到开发区,促进项目与人才引进的有效对接,引导人才直接服务经济发展。在聚焦发展模式创新上。

  《意见》鼓励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支持以各种所有制企业为主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建设、运营,或者托管现有的开发区,享受开发区相关政策。鼓励开发区与周边区域和经济功能区采取异地共建、飞地经济等形式联动发展,以多种模式跨区域合作开发运营“区中园”。在聚焦评价体系创新上,《意见》明确把经济总量、增长速度、开放创新、集约发展、区域带动、生态环保、转型升级、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就业、工业增加值、用电量、税收等作为开发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引导开发区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同时,建立开发区动态管理机制,实行“有进有退”动态管理。

编辑: 王文伟

贵州省出台《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

5月22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开发区改革创新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出台了《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意见》呈现聚焦管理体制改革、聚焦人才引领创新、聚焦发展模式创新、聚焦评价体系创新四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