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9月14日消息(记者郑澍)据南粤清风网9月14日通报,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韶关学院原党委书记邹永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邹永松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邹永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邹永松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邹永松简历

  邹永松,男,汉族,1957年8月出生,广东曲江人,研究生学历,1977年10月参加工作,198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7月起历任韶关市曲江县团委书记、曲江县大塘镇党委书记、曲江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

  1995年4月任西藏林芝县委书记;

  1998年12月任韶关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3年2月任韶关市仁化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年1月任韶关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兼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委员会党委书记;

  2014年5月至2017年9月任韶关学院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