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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今年将淘汰全省140585辆黄标车

2018-11-08 16:3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昆明11月8日消息(记者李健飞)记者今天下午从云南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办公室获悉,截至10月8日,交通运输部门已注销全省所有营运黄标车《道路运输证》64541本;截至10月15日,已淘汰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黄标车7084辆;截至10月29日,淘汰全省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7954辆。注销率和完成率均达到计划的100%。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王方荣介绍,当前,汽车尾气排放已成为空气主要污染源之一,而黄标车排放量大、浓度高、污染危害明显,是机动车中的排污大户。黄标车排放污染物会引发人体呼吸系统、血液循环系统疾病;而且其排放的污染物多集中在低空层面,其中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二次污染物(PM2.5、臭氧、光化学烟雾)的前体物,也是雾霾频繁出现的原因之一。另外,黄标车多数使用年限长、机械设备老化、车辆安全状况较差,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也是云南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如果没有及时、恰当的保护措施,我们也会陷入生态环境恶化,环境容量不足的恶性循环之中。所以,对云南省来说,加快治理淘汰黄标车显得更加重要、更加紧迫。

  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是《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2018年7月17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18〕57号),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淘汰全省所有黄标车140585辆。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袁国书告诉记者,为确保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稳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9月5日印发《关于治理淘汰黄标车期间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使用提出具体要求,进行了规范,明确不得买卖、变造、伪造回收证明。9月13日,又印发《关于加强黄标车淘汰期间报废汽车回收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政策要求,严格审核车辆、规范录入信息、及时办理报废手续。10月19日,印发《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黄标车回收拆解业务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交通〔2018〕322号),对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进行了强调,对一些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和防范。同时,还派出人员深入昆明、红河、文山等地的回收拆解企业进行督查,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控,进一步确保了黄标车回收渠道的畅通和回收拆解市场的稳定。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方雄介绍,为治理淘汰黄标车,生态环境部门专门组织举办了黄标车认定技术培训班,对全省16个州市及所在地县(区、市)以及安宁等7个县级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和管理、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障各州(市)、县能独立地开展黄标车认定工作。

  王方荣表示,在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的决战决胜冲刺阶段,需要车辆所有人和社会各界大力配合,与政府只能部门形成合力。下一步,将针对存在问题,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继续保持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势头不减、标准不降、力量不撤,一鼓作气,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所有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任务。

编辑: 郑睿

云南省今年将淘汰全省140585辆黄标车

记者今天下午从云南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办公室获悉,截至10月8日,交通运输部门已注销全省所有营运黄标车《道路运输证》64541本;截至10月15日,已淘汰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黄标车7084辆;截至10月29日,淘汰全省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7954辆。注销率和完成率均达到计划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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