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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4-24 17:1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广州4月24日消息(记者郑澍)“五一”劳动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质标院)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质标院公务接待费用约5.5万元,均无对方公函、无事前审批、无陪餐人数或具体事由。2015年,质标院以购水的名义购买酒、提货单和食品等约6万元,且在市委巡察组要求其说明时提供虚假情况。上述开支由时任质标院院长许春才审批,综合管理部部长龚青签字证明,主管会计兼财务主管梁玉玲复核。许春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龚青和梁玉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南海区大沥镇原人大主席石成同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1年至2015年,石成同任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政协联络处主任、政协南海区大沥镇工委主任等职务期间,分别收受曹某和潘某给予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港币3万元、人民币9000元。此外,石成同还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石成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三、顺德区乐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常务副局长黄子川违规打高尔夫球等问题。2013年6月起,时任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常务副局长黄子川与企业老板等在江门五邑高尔夫球场打球。2014年2月,黄子川违规接受企业老板给予的高尔夫球会籍卡,至2017年3月一直持有并使用该卡,期间接受企业老板安排的高尔夫球活动,并由其支付年费和打球费用共计7.1万元。此外,黄子川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黄子川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四、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农业林业)分党组成员、广东省渔政总队高明大队大队长冯保军违规使用渔政船问题。2014年至2015年间,冯保军先后三次违规使用高明区渔政大队的渔政船搭载其朋友黄某等人到南海太平沙、高明水厂及高明大桥附近等西江河段游玩。冯保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使用渔政船所产生的费用被追缴。

  五、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宗家良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0年至2013年11月及2015年2月至2018年2月,宗家良单独使用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楼三楼的“异常反应诊室”作为办公室,该办公室面积约36平方米。宗家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 郑睿

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劳动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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