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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法院执行 破解“执行难”

2019-05-13 14:1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重庆5月13日消息(记者吴新伟)重庆市高级法院近日发布“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市高院表示,旨在建立执行长效机制。市高院执行局副局长苏福介绍,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五年改革纲要精神,今年3月,市高院出台了该指导意见,在全市法院加强和规范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工作,为推动执行工作高水平长远发展、努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补弱项、强基础、赋动能。

  在此基础上,市高院确定包括荣昌法院、黔江法院、市一中法院、两江(自贸)区法院在内的23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法院。

  苏福介绍,“社会力量”是指人民法院以外参与执行工作的部门、单位、个人等适格主体,简单来说主要有3类:一是与法院联动的单位,包括市场监管、民政、不动产管理等部门;二是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单位,包括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司法评估机构等;三是特定情形的个人,比如持有调查令的律师,村、社“综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

  据悉,根据该指导意见,重庆各级法院将利用市场化、社会化资源,引入适格社会力量,把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执行辅助事务委托给社会力量,为执行人员减负增效,缓解执行“案多人少”矛盾。法院将探索通过相关大数据平台服务机构,综合分析被执行人及相关财产信息,进一步拓宽财产线索发现渠道和方式。重点引入公证机关核实财产线索、工商登记信息、房产信息、银行凭证等财产状况进行核实和调查取证等工作。

编辑: 郑皓月

重庆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法院执行 破解“执行难”

重庆市高级法院近日发布“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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