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银川10月9日消息(记者徐升)记者今天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近期宁夏将启动首轮自治区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分别进驻石嘴山市、中卫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展自治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督察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重点督察相关批示指示贯彻落实情况、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深入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自治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组建3个督察组,进驻时间为15天,可根据工作进度需要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0天。进驻期间,各督察组都将在各市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