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12月4日消息(记者桂园)明年1月1日起,山东省将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房地产市场监管体制。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山东首个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分为五个等级,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企业将被限制参与土地招拍挂;承销机构在卖房过程中,因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负面信用信息,视同开发企业违法违规。

  根据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由基础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严重不良信用信息组成。其中,基本信息长期公开,良好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为2年,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和严重不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为5年。开发企业委托承销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承销机构在代理销售该项目过程中,因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负面信用信息,视同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计入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

  主管部门对实施开发企业信用动态评价,采取信用记分制。根据记分情况,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对B级企业列入重点关注对象,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重点检查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须到当地主管部门说明情况,采取限期3个月整改,在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C级企业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严重不良”,除了要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增加检查频次,还将被从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发放等环节加以约束,以及适当提高预售许可条件,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严格预售资金使用的审批管理,禁止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出让。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人士表示,在加强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的同时,允许信用主体在失信信息公示期的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比如可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