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与澳门市政署对供澳花卉苗木“检疫前推,合作监管”(央广网发 通讯员供图)

  央广网珠海12月11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拱宣)12月10日,拱北海关与澳门市政署就供澳花卉苗木“检疫前推,合作监管”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合作备忘录。在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澳门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见证下,拱北海关关长刘晓辉和澳门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戴祖义签署了《拱北海关 澳门特别行政区市政署供澳花卉苗木建立“检疫前推,合作监管”模式合作备忘录》。

拱北海关与澳门市政署对供澳花卉苗木“检疫前推,合作监管”(央广网发 通讯员供图)

  根据合作备忘录安排,拱北海关和澳门市政署将按照“互助、合作”的原则,共同建设供澳花卉苗木内地隔离检疫圃,建立输澳苗圃认可制度和“检疫前推,合作监管”新模式。合作内容包括:澳门市政署充分利用内地资源优势建设隔离圃,缓解澳门市政署苗圃用地不足,研究认可拱北海关的监管结果,凭拱北海关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对检疫圃及认可苗圃生产养护的花卉苗木在珠澳口岸不再实施检疫查验;双方拟共同订立供澳苗圃认可标准,拱北海关管辖区有意参加认可制度的苗圃通过考核后可具澳方免检放行资格;双方共同对检疫圃及认可苗圃的花卉苗木生产过程及质量实施监管,防止植物病虫害跨境传播,维护地区生态安全;双方在防疫监测、检疫监管、疫情通报方面信息互通,一旦发现疫情或质量问题及时相互通报。

拱北海关与澳门市政署对供澳花卉苗木“检疫前推,合作监管”(央广网发 通讯员供图)

  近年来,拱北海关与澳门市政署不断深化合作,创新监管。此次双方建立的供澳花卉苗木“检疫前推,合作监管”模式,是提升珠澳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的创新举措,也是推动内地与澳门监管规则和标准软联通的有益尝试。该模式推动澳门方面将其对内地供澳货物的监管延伸至内地产地,实现口岸监管内容“前推后移”,为推动区域生态安全一体化防控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