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2月2日消息(记者刘涛)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救治保障工作,陕西各级经办机构对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保经办事项,实行简化办、马上办、特事特办,尤其针对异地就医患者,经办机构简化备案程序,不论是否携带社保卡、是否备案、是否能够联网,一律先救治后结算,医保基金先行垫付。省医疗保障局坚决做到三个“确保”、两个“扩大”、一个“取消”。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耀堂介绍说,三个“确保”一是确保人群全覆盖。无论患者参保或未参保缴费,均纳入救治保障范围。安康一例确诊患者没有参保,已由当地医保部门特事特办,按照规定,给予全额资助参保,解决救治费用。
二是确保费用全覆盖。对于确诊和疑似患者的救治费用,全部纳入医保保障范围。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三是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对定点救治医院提前拨付医保基金,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追加预拨额度,保证救治医院费用充足,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不占定额结算标准。
两个“扩大”一是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甲类传染病护理费、甲类传染病消毒费、病原微生物二代测序、呼吸道多种病原体核酸组合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以及防护服、隔离衣、普通护目镜、3M护目镜和防护口罩等12类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全部临时纳入陕西省医保支付范围。
二是扩大防护用具支付方式。为保障参保人员待遇,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防护服、护目镜、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具,均可通过刷社保卡个人帐户部分予以支付。
一个“取消”是取消异地就医转外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对异地就医患者一律先救治后结算,由就诊医院向就医地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患者信息,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为患者做好备案工作。同时,医保报销结算时,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原则上通过调整信息系统实现直接结算。
此外,陕西省医保局还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和耗材的采购与价格监测工作。对防控疫情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在省级平台不能保障供应的情况下,由医疗机构先在网下采购应急使用。各级医保部门将密切关注相关药品价格和供应变化情况,对于供应和价格情况异常的,要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确保疫情期间药品耗材价格稳定和保障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