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建3月2日消息(记者张子亚)福建闽江流域自3月1日起正式进入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期。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之前已发布《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通告》明确,福建省闽江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市标至福州市长乐区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今年闽江禁渔执法监管未组织集中启动仪式。各级渔政执法机构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同步开展禁渔政策法规宣传、水陆执法巡查和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等工作,严厉查处电、毒、炸鱼等严重破坏资源和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取缔违规渔具,维护禁渔秩序稳定。

  福建省闽江流域自2017年起实行禁渔期制度。今年是闽江流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第四年。实践已经证明,实施闽江禁渔制度有利于保住大部分鱼苗,维持闽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这对福建省建设生态文明示范省和维护闽江流域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