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7月7日消息(记者刘涛)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针对四川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并于2019年5月9日将督察发现的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四川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查明事实和有关规定,7月6日,四川省决定对77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其中厅级干部有10人,处级干部4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2人,国企人员4人。77名受处分的干部中,党纪政务处分17人,诫勉45人,其他处理15人。

  这些干部主要是四川沱江流域沿线的干部,主要存在污染整改不利、污水直排长江、水污染防治问题突出等问题。比如绵阳市和德阳市存在磷化工企业和磷石膏堆场环境污染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导致磷石膏堆存不规范、个别磷化工企业大规模偷排废水、电石渣堆场无“三防措施”等违法行为发生。泸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管网维护管理不力、环境监管不到位,造成部分片区生活污水和企业生产废水直排长江。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水污染防治问题突出。

  还有就是一些地方政府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不力、危险废物非法收集贮存问题整改敷衍应对、督察整改工作进展严重滞后。比如成都高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存在表面治污、敷衍整改等问题;凉山州、西昌市两级环境保护部门整改工作相互推诿、工作拖拉、推进缓慢,造成信访反映的非法回收点长期未取缔,危险废物被非法收集贮存且未得到有效处置;攀枝花市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缓慢,整改工作推进严重滞后。

  四川省通报称,发生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四川省个别地方和部门在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还存在对新发展理念认识不到位、整改责任落实不力、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四川省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用实际行动谱写美丽中国四川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