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7月29日消息(记者桂园)城镇低效用地是指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的存量建设用地。近年来,山东省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确定开发模式,明确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开发积极性,不断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盛夏时节,位于308国道南侧的禹城市伦镇创新创业园内一片火热景象,34家企业正在紧张生产,16家在建企业也在加班加点建设,新一轮的入园项目签约、筛选正在进行中。

  2017年6月,使用了30多年的伦镇窑厂被顺利拆除,此后三年时间,伦镇相继激活破产企业、僵尸企业沉睡土地479亩,目前伦镇创新创业园总面积2400亩,吸引入园企业50多家,亩均税收5万元以上,土地收益增长了50倍。伦镇创新创业园的华丽转型,为城镇低效土地利用提供了借鉴。当前,山东省发展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以牺牲农用地实现城镇化的模式已经难以为继,而城镇内部大量闲置厂房等低效用地可挖掘潜力高达153.8万亩,盘活利用价值巨大。

  今年3月山东省印发《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激励、示范引领”为指导,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如何平衡再开发各方参与主体的利益?《意见》指出,对政府主导开发的低效用地,充分让利于原土地权利人,采取物业返还等方式奖励,对其他主体改造开发的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