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哈尔滨10月13日消息(记者迟嵩)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公租房管理,近日,黑龙江省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公租房管理的通知》。将探索人才住房保障,各地可根据本地财力实际,参照公租房保障政策,结合本地人才住房保障规定,探索将毕业未满5年且在本地就业的大学生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适当放宽准入门槛,分类确定保障标准,采取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予以保障。

  同时,各地要在落实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做好扩面调查摸底,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和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乡村教师、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家政从业人员等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