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10月20日消息(记者李楠)记者从山西省教育厅了解到,山西省教育厅近日发布信息,称近期山西省发生多起教师师德失范事件,行为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反映出山西省部分地区、部分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部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差、职业道德水平低。山西省将举一反三,进一步纠正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不端行为,树立教师职业的良好形象。
  山西省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学校师德师风监管工作,对本地教师队伍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是本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做好教师管理和教育工作,引导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坚决防止发生教师违反师德恶性事件。
  开展教师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连续发生恶性事件的朔州市及其他各市、县(市、区)和各高校、各直属学校要认真汲取教训,立即安排部署,全面开展一次不少于一个月的覆盖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活动。要组织全体教师对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进行深入学习和再学习,认真、如实开展从教行为自查,撰写学习心得和自查报告。要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教师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全体教师日常教育教学行为和立德树人工作情况开展逐人核查,对核实有违反行为准则和相关禁令的教师,要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各地各校要组织全体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签署师德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师德档案。同时,要组织教师对有偿补课、体罚学生、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易发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事项作出专项承诺。要按要求做好师德档案的定期抽查和监管工作,定期提醒教师敬畏制度、守好底线,避免工作开展流于形式。要公开所有市县和全部学校师德师风举报方式,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对每一件实名举报要逐一核查,逐一上报查处结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完善追责问责制度,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除要按规定严厉处理涉事教师外,还要对所在学校和相关主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