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11月19日消息(记者张兆福)记者从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近日,贵州印发通知,明确贵州省级电网第二监管周期(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具体水平。经有关测算,贵州省实体经济用电成本将进一步降低,贵州省内市场主体电费支出每年可降低超过10亿元。

  据介绍,相比现行水平,第二监管周期各类用户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均有所降低,其中,基本电价按最大需量、按变压器容量均降低3元,降为每月每千瓦32元、每月每千伏安23元。此外,贵州电价结构也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大工业用户特别是低电压等级大工业用户输配电度电价降低,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适当降低,低电压等级大工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交易“价格倒挂”问题得到解决,为低电压等级大工业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用户入场交易、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创造更好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贵州将持续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市场交易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市场化方式形成,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标准收取输配电价。未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继续执行政府规定的销售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