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合肥11月20日消息(记者梁明星)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特困救助供养未成年人年龄由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全省开通“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记者11月19日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到2022年,全省基本建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高效顺畅的社会救助新格局。

  在原有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础上,《实施意见》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人员,纳入到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并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同时,结合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相应救助帮扶。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基本民生兜底保障一体化。

  《实施意见》还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组织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多主体多方面的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对特困人员、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为减少基层人员的工作量,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复核期内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不再调整救助水平。

  此外,安徽省民政厅正与电信部门对接,在全省开通“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加快推进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逐步取消民主评议,将低保、特困办理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