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昌11月24日消息(记者谢元森)11月24日上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0年10月份江西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显示,江西省10月份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4%;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

  根据通报,2020年10月,江西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4%,11个城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均下降;优良天数比例为92.9%,比去年同期上升了8.2个百分点,11个城市中,上饶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新余市持平,其余9个城市上升。

  江西省下辖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景德镇市第一,抚州市第二,新余市、赣州市并列第三,萍乡市、吉安市并列第五,南昌市、宜春市、上饶市并列第七,鹰潭市第十,九江市第十一。

  在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2020年10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4.4%;主要河流中,东江水质为良好,其余8条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轻度污染,柘林湖水质为优。75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3.3%,高于江西省2020年水质优良比例85.3%年度考核目标;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通报显示,2020年10月江西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从好到差排名为:吉安市第一; 宜春市第二;抚州市第三;九江市第四;赣州市第五;鹰潭市第六;景德镇市第七;南昌市第八;萍乡市第九;上饶市第十;新余市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