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11月25日消息(记者徐志强)11月24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并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辽宁省现有电梯超过22万台,并且保有量还在以年均近15%的速度增加。由于电梯数量庞大,涉及监管部门、责任主体、监管环节较多,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导致电梯安全相关主体责任落实较难,电梯管理存在安全隐患,也给安全监管带来巨大压力。

  在立法过程中,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对电梯的生产、运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各环节责任主体相关职责进行具体规范,同时,充分借助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用创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为电梯安全管理赋能,为全省电梯实现全生命周期的集中统一管理服务破题。

  条例要求,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电梯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对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进行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逐步建立数字化电梯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机制。

  条例规定,新安装电梯应当在轿厢内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并配置两回线路供电系统、备用电源或者应急平层装置;配备具有电梯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监测装置,符合电梯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接口标准,并实时上传数据。在用载人电梯应当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加装上述设施、装置。

  条例明确,采用全新管理模式即委托专业运营单位管理的电梯,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用于电梯运行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保险和零部件损耗更换等日常管理以及电梯更新、改造费用支出。

  条例要求,维护保养单位运用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监测装置,根据实时线上检查和监测维护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现场维护保养,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此外,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对电梯运行维护费专款专用作了明确规定,对现有管理模式下电梯安全管理各环节行为规范、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较详细的规定,并强化、细化了处罚措施,督促相关部门、机构、企业严格依法履行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