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11月30日消息(记者贾宜超)11月30日,记者从成都市委社治委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7章52条,分为总则、社区发展、社区治理、社区服务、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

  据了解,《条例》设“社区发展”专章,对社区形态改善、业态提升、生态优化、文态塑造进行规范。设“社区治理”专章,构建“自治、法治、德治、共治、智治、综治”的社区治理体系,对物业管理区域治理、院落治理等重难点问题作了专门回应,将本次疫情防控中社区和物业小区的防控作用总结固化为立法规范。设“社区服务”专章,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便民生活服务、特色项目服务、社区志愿服务”的社区服务体系,对培育社会企业、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发展治理作出专门规定。
  《条例》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社区发展治理相关的工作保障、资金保障、人力资源保障、专家智库保障机制。对依法落实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社区减负、严格开展考核评议等监督机制作出明确规定。还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违反信息公开义务和减负规定的责任予以明确;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社区发展治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责任追究作出了规定。 
  据成都市委社治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于2018年12月将社区发展治理纳入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在成都市人大指导下,市委社治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组建《条例》起草组,深入研究社区发展治理理论体系,系统总结成都社区发展治理实践成果,赴街道社区广泛开展调研座谈,邀请高校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多次专题研讨,形成《条例》草案,并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修改,2020年8月28日经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9月29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于12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