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1月26日消息(记者雷恺)为进一步落实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全省购买退烧类药品人员信息实名登记及报送工作,陕西省药监局研发开通的陕西省退烧类药品销售登记系统“陕药通”,将于1月28日正式启用,全省所有零售药店将不再通过电子表格进行登记报送信息,这是陕西省提升购买退烧类药品实名登记及报送工作便捷性和准确性的重要举措。

  “陕药通”包括零售药店使用的微信小程序“陕药通”和监管人员使用的陕西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陕药通”模块。消费者购买退烧类药品时,药店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陕药通”直接登记购药人信息或者扫描购药人出示的本人健康码自动采集信息,对购药人体温、症状、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随后,选择“扫码识别药品”扫描药盒上印制的商品条码,自动采集所销售药品信息,核对药品信息无误后提交即可完成登记。查询不到药品信息的,药店可现场纸质登记购药信息,并及时联系省药监局技术人员对药品信息进行更新维护。药品监管部门可通过综合业务系统“陕药通”模块查询和统计汇总购药人及所购药品相关信息,实现与同级疾控部门信息共享互通。对不能通过“陕药通”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互通的,可通过系统导出相关数据后每日向同级疾控部门报送登记信息。

  陕西省药监局要求,各市(区)市场监管局(药监分局)要夯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宣传引导,督促辖区内零售药店按要求使用微信小程序“陕药通”,在做好信息登记的同时,保护好消费者个人信息和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