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3月2日消息(记者刘昱 见习记者米彩虹)记者2日从陕西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陕西省将从提高农民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深化农村改革等方面推进乡村振兴。

  发布会上,陕西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孙矿玲介绍了《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实施意见》共六大部分32条,主要聚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并部署了陕西省2021年必须完成的重点任务,明确今后5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

  孙矿玲表示,《实施意见》提出要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陕西省将从促进就业创业、发展特色产业、深化农村改革、促进政策落实四方面着手,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下决心下力气促进陕西省农民持续增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此外,《实施意见》对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进行专门部署,陕西省将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创建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镇、1000个示范村,打造乡村振兴的示范样板。同时,加强乡村公共服务,聚焦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问题,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陕西省还将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计划用3年时间打造100个省级示范村,推进“空壳村”全面清零。从推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方面持续深化农村改革,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活力。